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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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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

英文名:Jilin Normal University 简称:“吉林师大”,“吉师” 所在地:四平 院校代码:10203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师范类/考研院校

省属重点大学卓越计划
  • 吉林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吉林师范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0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年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师范大学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层次:本科、专科第四条  学校地址四平校区: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长春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399号。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师范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师范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师范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第三章  学生资助政策第六条  学校资助政策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公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同时,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我校设立了爱心礼包、返乡车票、临时困难补助等专项补助;设立社会奖助学金,由社会各界人士在我校捐资设立用以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四章  收费标准第七条  学费标准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民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学前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化学、应用化学、环境科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地理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3850元/学年;旅游管理、环境工程、工商管理类(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4180元/学年;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4400元/学年;法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4620元/学年;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类(包括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4840元/学年;英语、日语、俄语、朝鲜语、德语、西班牙语专业学费标准为5060元/学年;新闻学、编辑出版学、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美术学、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书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5940元/学年。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专业:环境工程、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0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20000元/学年,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300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24000元/学年。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生第一年学费标准为5000元。专科专业: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英语教育、语文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3300元/学年。第五章  录取说明第八条  英语、日语、德语、西班牙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俄语专业招英语或俄语考生;朝鲜语专业招非朝鲜族英语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前教育专业除外)和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专业主干课用英语或英汉双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一般男子身高不低于170cm,女子身高不低于160cm。第十条  录取办法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2.专业录取。根据考生投档分数(含政策性照顾分值),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3.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综合、数学为顺序,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所在省份招考文件规定了相关的排序方法,则按其办法执行。部分特殊类型专业录取时单科排序照此执行,不分文理科类以语文、外语、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4.专业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在专业调剂一栏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一律视为“不同意(否)”。5.退档。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投档考生但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做退档处理。6.加试要求。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有体育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吉林省书法学考生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须参加我校书法学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山东省音乐类考生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须在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多校联考中取得我校对应专业的合格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执行普通类批次控制线,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进行录取,无艺术类校考或省统考要求,非艺术类考生也可以报考;招收其他省份的艺术类专业考生,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的统考(联考)合格成绩。7.少数民族预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预科一年,一年后按考生成绩分配专业。8.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9.工商管理类(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专业)、电子信息类(包括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实施大类招生,学生直接选择“专业类”填报高考志愿。录取学生在入学后的第3学期进行专业分流,第4学期进入所选专业学习。专业分流按照学校文件和相关学院分流实施细则执行。10.部分特殊类型专业录取原则。①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运动训练专业: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以及《吉林师范大学2020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等规定执行。②艺术类专业美术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书法学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学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11.省属公费师范专业只招收吉林省考生,就业地区分配时,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12.特殊省份的录取。内蒙古自治区:对于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录取。江苏省:对于投档考生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当分数相同时,对于科目等级,要求理科选测科目的物理成绩为B+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要求文科选测科目的历史成绩为B+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选测科目1、科目2的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A、A+B+、A+B、AB+、AB、B+A+、B+A、B+B+、B+B)。其中,理科选测科目1为物理,文科选测科目1为历史。浙江省、山东省: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和选考科目要求。对于进档考生,按高考总分由高至低顺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同分录取时,依据考生位次顺序进行择优录取;同分同位次录取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只在同一专业组(相同选测科目的专业设为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第六章  其他第十一条  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德语、西班牙语专业学生就读地点在长春校区,其他专业在四平校区;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阶段在吉林省教育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培训基地就读;专科专业学生就读地点在吉林师范大学分院和吉林师范大学辽源分院。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四平校区: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长春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399号学校网址:http://www.jlnu.edu.cn/招办网址:http://web.jlnu.edu.cn/zsb/咨询电话:0434-3294661电子邮箱:jlsdzsb@126.com联系人:高老师、滕老师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详情
吉林师范大学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17-12-27
吉林师范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建有四平、长春两个校区。学校现有64个本科专业,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08个硕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招生。运动训练专业主要培养具有竞技运动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专项运动训练的基本能力,能从事运动训练教学、训练、科研、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一、招生项目田径、篮球、击剑二、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拟招生40人,本科学历,学制4年,学费每学年9000元/人。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每学年减免一半学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免收全部学费。学校根据考生报考实际、项目需求和组队情况确定分项招生计划。三、报名须知(一)报名条件1.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2.具备指定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审批日期截至2018年2月28日);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二)报名时间符合我校项目要求和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及网站APP(体教联盟)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四、考试安排(一)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组织评阅试卷,并公布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标准化考点,并按照高考相关要求组织实施。1.考试科目:政治、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50分,总分600分。2.考试时间:2018年4月21日、22日3.考试地点:考生4月15日登陆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具体地址详见文化考试准考证。(二)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于2018年4月1日—5月10日进行。考试执行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考试安排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为准)。五、录取原则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考试相结合的办法。1.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2.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3.在文化和专项成绩都达到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二志愿考生;4.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六、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1.招收项目:田径、篮球、击剑。2.入学条件(1)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2)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职业运动员不受此条限制)。(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田径、篮球、击剑曾获指定项目比赛最高级别组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②篮球、田径获得运动健将称号。③击剑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3.申报材料(1)《普通高校201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附件);(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3)符合免试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4)身份证(正面照片);(5)电子照片(证件照)。4.办理时间与地点2018年2月26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免试入学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学校对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进行审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七、学历证书运动训练专业的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毕业条件且满足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将授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八、其它1.招生简章公布后,若上级相关部门对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做出新的规定时,我校将执行新的规定要求。2.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人员承办招生相关事宜,任何盗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人员,一经查明,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请考生及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九、联系方式四平校区: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长春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399号邮政编码:136000学校网址:http://www.jlnu.edu.cn招生信息网:http://web.jlnu.edu.cn/zsb/咨询电话:0434-3294661附件1:普通高校201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附件2:201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的竞赛项目及赛事表吉林师范大学2017年12月详情
吉林师范大学2019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18-12-24
吉林师范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学校始建于1958年,经过60年的建设与发展,形成了融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和继续教育学生为一体,以教师教育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学校建有四平、长春两个校区。现有67个本科专业,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29个硕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招生。运动训练专业主要培养具有竞技运动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专项运动训练的基本能力,能从事运动训练教学、训练、科研、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一、招生项目击剑、田径、篮球、排球二、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拟计划招生60人,本科学历,学制4年,学费每学年9000元/人。1 击剑(男女重剑、女子花剑、男子佩剑) 计划招生18人;2 田径 计划招生18人;3 篮球(男) 计划招生15人;4 篮球(女) 计划招生3人;5 排球(女) 计划招生6人。三、报名须知(一)报名条件1.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2.具备指定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审批日期截至2019年2月28日);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二)报名时间符合我校项目要求和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9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及“体教联盟APP”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四、考试安排(一)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组织评阅试卷,并公布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标准化考点,并按照高考相关要求组织实施。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每科150分,总分600分。2.考试时间:2019年4月20日、21日3.考试地点:考生4月15日登录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具体地址详见文化考试准考证。(二)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将于2019年4月1日-5月10日进行。考试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为准。五、录取原则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考试相结合的办法。1.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2.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3.在文化和专项成绩都达到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部分项目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则将该项目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项目,按综合分(不分项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调整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再按综合分(不分项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二志愿考生。当综合分相同时,按照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4.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及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后,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六、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1.招收项目:击剑(男女重剑、女子花剑、男子佩剑)、田径、篮球、排球(女排)。2.入学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2)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田径、篮球、排球、击剑项目曾获指定项目比赛最高级别组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成绩;②篮球、排球、田径获得运动健将称号。③击剑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3.申报材料(1)《普通高校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附件);(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3)符合免试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4)身份证(正面照片);(5)电子照片(证件照)。4.办理时间与地点2019年1月1日至2月19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免试入学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学校对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进行审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七、学历证书运动训练专业的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毕业条件且满足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将授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八、其它1.招生简章公布后,若上级相关部门对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做出新的规定时,我校将按新规定要求执行。2.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人员承办招生相关事宜,任何盗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人员,一经查明,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请考生及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九、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邮政编码:136000学校网址:http://www.jlnu.edu.cn招生信息网:http://web.jlnu.edu.cn/zsb/联系电话:0434-3294661吉林师范大学2018年12月附件:----  点击下载:普通高校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doc详情
吉林师范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1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师范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第四条  学校地址四平校区: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长春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卓越大街399号。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生的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政策,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等。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机构,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招生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的本专科招生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巡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察和巡视监督。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八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师范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师范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师范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第九条  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第十条  学校资助政策主要内容学生在校期间遇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导致经济困难,可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自己的困难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获取临时困难补助。学校根据时间节点设立爱心礼包、返乡车票等专项补助。学校设立社会奖助学金,由社会各界人士在我校捐资设立用以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十一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第十二条  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三条  学费标准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教育学、心理学、学前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汉语国际教育、环境科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民族学专业学费标准为3850元/学年;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环境工程、旅游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4180元/学年;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4400元/学年;法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4620元/学年;地理信息科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4840元/学年;英语、商务英语、俄语、日语、朝鲜语、德语专业学费标准为5060元/学年;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5940元/学年;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20000元/学年,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收取。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专业:财务管理、金融学、环境工程、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0000元/学年。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生第一年学费标准为5000元。专科专业: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英语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3300元/学年。第六章  录取说明第十四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日语、英语、德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俄语专业招英语或俄语考生;朝鲜语专业招非朝鲜族英语考生。第十五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一般男子身高不低于170cm,女子身高不低于160cm。第十六条  录取办法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2.专业录取。根据考生投档分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3.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文综、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理综、数学、外语、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所在省份招考文件规定了相关的排序方法,则按其办法执行。4.专业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录取。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在专业调剂一栏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一律视为“不同意(否)”。5.退档。对已投档考生,不符合我校录取条件且不服从调剂的,给予退档处理。6.加试要求。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有体育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吉林省的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以及黑龙江省、河北省、河南省、山东省、山西省、江西省的美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我校相应的美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不予录取;招收其他省份的艺术类专业考生,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的统考(联考)合格成绩。7.中外合作办学和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8.部分特殊类型专业录取原则。①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师范)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先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150%的比例确定学校最低文化课成绩控制线,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运动训练专业: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吉林师范大学2017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②艺术类专业。音乐学(师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先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150%的比例确定学校最低高考文化课成绩控制线,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9.吉林省省属免费师范生“卓越小学全科教师计划(小学教育专业)”须参加综合能力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录取。10.特殊省份的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录取;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其相关规定进行录取。第十七条  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德语专业学生就读地点在吉林师范大学长春校区,其他专业在四平校区;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第一年在吉林省教育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培训基地就读;专科专业学生就读地点在吉林师范大学分院和吉林师范大学辽源分院。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jlnu.edu.cn招生信息网:http://web.jlnu.edu.cn/zsb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招办电话:0434-3294661联 系 人:高老师  丁老师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详情
吉林师范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2018-06-0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年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师范大学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第四条  学校地址四平校区: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长春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399号。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第六条  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的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巡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察和巡视监督。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八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师范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师范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师范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第四章  学生资助政策第九条  国家资助政策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公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第十条  学校资助政策学生在校期间遇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导致经济困难,可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自己的困难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获取临时困难补助。学校根据时间节点设立爱心礼包、返乡车票等专项补助。学校设立社会奖助学金,由社会各界人士在我校捐资设立用以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十一条  资助对象及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第十二条  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三条  学费标准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民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学前教育、教育技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化学、应用化学、环境科学、应用统计学、经济统计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地理科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3850元/学年。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20000元/学年。旅游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环境工程、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4180元/学年。环境工程(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财务管理(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0000元/学年。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4180元/学年。旅游管理(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人力资源管理(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0000元/学年。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4400元/学年。法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4620元/学年。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学年。金融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00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地理信息科学、通信工程、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4840元/学年。软件工程(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0000元/学年。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23000元/学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4840元/学年。英语、商务英语、日语、俄语、朝鲜语、德语、西班牙语专业学费标准为5060元/学年。新闻学、编辑出版学、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书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5940元/学年。本科预科生第一年学费标准为5000元。高职专科专业: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语文教育、英语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3300元/学年。第六章  录取说明第十四条  日语、英语、德语、商务英语、西班牙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俄语专业招英语或俄语考生;朝鲜语专业招非朝鲜族英语考生。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一般男子身高不低于170cm,女子身高不低于160cm。第十六条  录取办法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2.专业录取。根据考生投档分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3.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所在省份招考文件规定了相关的排序方法,则按其办法执行。4.专业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在专业调剂一栏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一律视为“不同意(否)”。5.退档。对已投档考生,不符合我校录取条件且不服从调剂的,给予退档处理。6.加试要求。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有体育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吉林省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以及河南省、河北省、江西省、山西省、黑龙江省、辽宁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美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我校相应的艺术类专业,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山东省音乐类考生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须取得曲阜师范大学音乐学专业校考合格证,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须取得曲阜师范大学音乐表演(民乐)专业校考合格证;招收其他省份的艺术类专业考生,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的统考(联考)合格成绩。7.少数民族预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预科一年,一年后按考生成绩分配专业。8.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9.部分特殊类型专业录取原则。①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师范)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先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150%的比例确定学校最低文化课成绩控制线,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运动训练专业: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以及《吉林师范大学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等规定执行。②艺术类专业音乐学(师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先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150%的比例确定学校最低高考文化课成绩控制线,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10.报考吉林省省属公费师范生小学教育专业“卓越小学全科教师计划”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录取。省属公费师范生就业地区分配时,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11.特殊省份的录取。内蒙古自治区:对于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录取。江苏省:对于投档考生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当分数相同时,对于科目等级,要求理科选测科目的物理成绩为B+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要求文科选测科目的历史成绩为B+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A、A+B+、AB+、B+A+、B+A、B+B+、B+B)。浙江省: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上海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和选考科目要求。对于进档考生,按高考总分由高至低顺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同分录取时,依据考生位次顺序进行择优录取;同分同位次录取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只在同一专业组(相同选测科目的专业设为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第七章  其他第十七条  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德语、西班牙语专业学生就读地点在长春校区,其他专业在四平校区;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阶段在吉林省教育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培训基地就读;专科专业学生就读地点在吉林师范大学分院和吉林师范大学辽源分院。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jlnu.edu.cn招生信息网:http://web.jlnu.edu.cn/zsb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招生办电话:0434-3294661联系人:高老师、刘老师第二十一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详情
吉林师范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3
吉林师范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年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师范大学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第四条  学校地址四平校区: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长春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399号。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第六条  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的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巡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察和巡视监督。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八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师范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师范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师范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第四章  学生资助政策第九条  学校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公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同时,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 %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设立了爱心礼包、返乡车票、临时困难补助等专项补助。我校设立社会奖助学金,由社会各界人士在我校捐资设立用以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十条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一条  学费标准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教育学、心理学、学前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汉语国际教育、环境科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民族学专业学费标准为3850元/学年;工商管理类(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环境工程、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4180元/学年;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4400元/学年;法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4620元/学年;电子信息类(包括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地理信息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4840元/学年;英语、俄语、日语、朝鲜语、德语、西班牙语专业学费标准为5060元/学年;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书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5940元/学年;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20000元/学年,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300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待定。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专业:财务管理、金融学、环境工程、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0000元/学年。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生第一年学费标准为5000元。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第1-3学期学校实行通识教育培养,按照专业类收费标准收取;第4-8学期学校实行专业教育培养,按照所学专业收费标准收取。专科专业: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英语教育、语文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3300元/学年。第六章  录取说明第十二条  英语、日语、德语、西班牙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俄语专业招英语或俄语考生;朝鲜语专业招非朝鲜族英语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前教育专业除外)和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专业主干课用英语或英汉双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十三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一般男子身高不低于170cm,女子身高不低于160cm。第十四条  录取办法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2.专业录取。根据考生投档分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3.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所在省份招考文件规定了相关的排序方法,则按其办法执行。部分特殊类型专业录取时单科排序照此执行,不分文理类以语文、外语、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4.专业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在专业调剂一栏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一律视为“不同意(否)”。5.退档。对已投档考生,不符合我校录取条件且不服从调剂的,给予退档处理。6.加试要求。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有体育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吉林省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专业考生以及河南省、河北省、山西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美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我校相应的艺术类专业,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山东省音乐类考生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须在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15校联考中取得我校对应专业的合格证;招收其他省份的艺术类专业考生,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的统考(联考)合格成绩。7.少数民族预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预科一年,一年后按考生成绩分配专业。8.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9.工商管理类(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专业)、电子信息类(包括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实施大类招生,学生直接选择“专业类”填报高考志愿。录取学生在入学后的第3学期进行专业分流,第4学期进入所选专业学习。专业分流按照学校文件和相关学院分流实施细则执行。10.部分特殊类型专业录取原则。①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运动训练专业: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以及《吉林师范大学2019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等规定执行。②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学: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先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150%的比例确定学校最低高考文化课成绩控制线,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11.报考吉林省省属公费师范生小学教育专业“卓越小学全科教师计划”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录取。省属公费师范生就业地区分配时,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12.特殊省份的录取。内蒙古自治区:对于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录取。江苏省:对于投档考生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当分数相同时,对于科目等级,要求理科选测科目的物理成绩为B+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要求文科选测科目的历史成绩为B+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选测科目1、科目2的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A、A+B+、A+B、AB+、AB、B+A+、B+A、B+B+、B+B)。其中,理科选测科目1为物理,文科选测科目1为历史。浙江省: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上海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和选考科目要求。对于进档考生,按高考总分由高至低顺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同分录取时,依据考生位次顺序进行择优录取;同分同位次录取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只在同一专业组(相同选测科目的专业设为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第七章  其他第十五条  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德语、西班牙语专业学生就读地点在长春校区,其他专业在四平校区;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阶段在吉林省教育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培训基地就读;专科专业学生就读地点在吉林师范大学分院和吉林师范大学辽源分院。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jlnu.edu.cn招生信息网:http://web.jlnu.edu.cn/zsb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招生办电话:0434-3294661联系人:高老师、刘老师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详情
吉林师范大学201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12-01-18
一、专业介绍运动训练(专业代码040202)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牢固掌握专业必要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运动训练专业知识,既有一定的运动训练理论水平,又有较强运动专项技能和操作能力,能够胜任专业训练、业余训练、专项指导、全民健身指导和体育竞赛组织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运动训练相关理论与实践技能,系统掌握运动训练科学理论与专业技能,具有较高专业运动水平,能胜任初、中级业余体育运动训练、技术教学、理论研究与管理等工作。   主要课程: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运动营养与恢复、运动训练学、运动损伤与治疗、运动生物力学、运动选材及主修运动项目的理论与实践等。   就业方向:面向专业运动队、业余体校、拥有运动队的企事业单位、各类体育俱乐部,各类群众体育组织,从事教练、指导教师和竞赛组织管理等工作。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学位。   二、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必须填写《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未婚。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一级)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优秀运动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婚否不限。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8。   三、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新疆、西藏和港澳台除外)。   四、招生计划、学费   2012年拟定招生40人,学费每学年4620元/人。   五、招生项目及专业考试科目   1.具备国家一级(含国家一级)以上运动员,招收项目限于以下10项:   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男110米栏、女1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考试内容:专项测试。   篮球:专项素质(助跑摸高);专项技术(投篮、多种变向运球上篮);实战能力。   排球:专项素质(助跑摸高);专项技术(发球、四号位扣球);实战能力。   乒乓球:专项素质(四米平行往返摸球台);专项技术(下旋转上旋1/2台、走动攻(拉));实战能力。   足球:专项素质(5×25米折返跑);专项技术(传准、远射);实战能力。   羽毛球:专项素质(前后左右移动);专项技术(前场技术、后场技术);实战能力。   网球:专项素质(扇形跑);专项技术(正、反手底线抽球、发球);实战能力。   体操(艺术体操):专项素质(劈叉、下桥);专项技术(身体动作技术、器械基本技术、自选成套动作)。   跆拳道:专项素质(800米);专项技术(双飞、左右高位横踢、组合动作);实战能力。   短道速滑(轮滑):实战能力。   2.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招收项目限于以下4项:   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男110米栏、女1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考试内容:专项测试。   篮球:专项素质(助跑摸高);专项技术(投篮、多种变向运球上篮);实战能力。   排球:专项素质(助跑摸高);专项技术(发球、四号位扣球);实战能力。   乒乓球:专项素质(四米平行往返摸球台);专项技术(下旋转上旋1/2台、走动攻(拉));实战能力。   六、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月9日~3月18日   考生须先到其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再登录我校招生主页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jwc.jlnu.edu.cn/zsb/sport)。   2.现场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3月26日~3月30日   地点:吉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3.现场报名(现场确认)必须携带以下7项材料:   (1)《吉林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单招生报名登记表》;   (2)《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核表》;   (3)在户口所在地招办高考报名时获得的《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   (4)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交由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必须填写《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   (5)《吉林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考生体检表》,考生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签章;   (6)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获得该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运动成绩证明、秩序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无身份证者提供户籍卡及复印件)。   七、考试   1.考试要求: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我校单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课考试。   2.考试内容:体育专项测试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制定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评分标准》。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为:政治、语文、数学、英语。   3.文化考试时间:2012年5月12日、13日。   4.专业考试时间:2012年5月中旬(具体考试时间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另行通知)   5.考试地点:吉林师范大学。   八、录取   根据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在学校确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体育成绩录取分数线以上,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后,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一级以上运动员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时,我校将酌情调整招生计划。   九、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   1.免试入学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1〕210号)文件精神,2012年申请免试进入我校学习的优秀运动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1)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2)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3)运动成绩优异,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3名、亚洲体育比赛前6名、世界体育比赛前8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2.申报材料   (1)《2012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须所在基层单位、本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3)获奖证书;   (4)运动员等级证书;   (5)身份证;   (6)在户口所在地招办高考报名时获得的《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   (7)《吉林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考生体检表》,考生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签章;   所有申报材料均须原件,除《审批表》外,其余申报材料还须准备两份复印件(复印纸规格A4)。   3.办理时间与地点   考生于2012年3月5日~6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吉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办理免试入学报名手续。学校对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进行审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十、对招收国家一级(含国家一级)以上运动员的优惠条件   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录取时,其文化考试成绩在原始分基础上加30分。   具备运动健将资格的考生,录取时,其文化考试成绩在原始分基础上加50分,并免收学费。   十一、学历证书   运动训练专业的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吉林师范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二、其它   1.招生简章公布后,若上级相关部门对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做出新的规定时,我校将执行新的规定要求。   2.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人员承办招生相关事宜,任何盗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人员,一经查明,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请考生及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3.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十三、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邮政编码:136000   学校网址:http://www.jlnu.edu.cn   招办网址:http://jwc.jlnu.edu.cn/zsb   学校招办:0434-3294661   招办邮箱:jlsdzsb@126.com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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